「本文来源:楚天交通广播」
(应城台记者程国辉、通讯员李梦婷)“水稻收割时留茬高度不能超过18厘米,一定要注意机收留茬高度,对达不到低茬收割和秸秆粉碎还田标准的收割机,一律不准下田作业……”9月10日,应城市城中办事处保丰村稻田边,该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对准备下田作业的农机手强调低茬收割的要求。
9月初以来,为推进主要农作物机械化低茬收割、秸秆粉碎还田综合利用工作,应城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把低茬收割与秸秆禁烧、安全生产、农机年检年审等工作相结合,在全市进行了拉网式大检查。对未按规定加装使用秸秆粉碎装置的农机进行了宣传教育,对不按规定低茬收割的农机要求现场整改到位。
截至目前,应城市累计发放低茬收割宣传资料余份,入户宣讲余次,与农机手签订安全责任状和低茬收割承诺书份,确保秸秆禁烧工作落细落实。
编辑胡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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