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1日,应城市召开市长办公会议正式出台了修订后的《应城市精准扶贫惠农贷管理办法》。一是将贷款风险补偿和贴息资金由万元增加到了万元,按1:7的放大比例发放贷款万元,可帮助名贫困户走出贫困。二是将贷款银行由农商行一家增加到其他银行。鼓励辖内的所有金融机构在不超出业务放大比例的前提下,利用自身优势主动作为,积极挖掘合适直接贷款的贫困户和可作为平台的新型农村经营主体予以支持。三是将惠农贷模式由一种扩大到三种。即,“自主经营”模式:银行向有生产经营能力的贫困户发放,由财政按规定给予贴息,由贫困户偿还银行贷款本金;“分贷统还”模式:银行向贫困户发放,用于贫困户向当地明确帮扶职责的新型农村经营主体及其他帮扶企业投资并享受分红,财政按规定给予贴息;“就业帮扶”模式:银行向当地明确帮扶职责的新型农村经营主体及其他帮扶企业发放,财政按规定给予贴息,企业承诺吸纳贫困户就业,并付给不低于财政贴息的工资报酬。
该办法出台前,人行应城市支行会同金融办、农商行已就“分贷统还”模式与陈河镇、天鹅镇、杨岭镇等重点贫困乡镇的十几家平台企业进行了沟通。乡镇和驻村工作组在农商行指导下,对拟纳入的贫困户进行评级,确定了每户具体贷款金额。目前,农商行已与企业达成金额、保证等关键条款,将3个乡镇10家企业作为第一期平台贷款企业,投放贷款万元,大约覆盖个建档立卡贫困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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