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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物价办规范节日期间旅游景区价格

来源:应城市 时间:2021-7-6

加强年国庆中秋期间市场价格监管工作精神,切实维护景区“吃、住、行、游、购、娱”各环节价格秩序,印发《关于规范灵宝市旅游景区价格秩序的提醒函》。

《提醒函》要求各景区从五个方面规范价格秩序:

一、严格执行政府定价的门票、导游服务、停车收费以及缆车、观光车、游船等服务价格标准。不准违规设置“园中园”门票、不同景区联票等形式变相提高门票价格。缆车、观光车、游船等交通运输服务价格应单独标示、单独销售,不得与门票捆绑销售。

二、加强价格自律,规范景区内的餐饮、住宿、购物、娱乐的价格行为,严禁欺客、宰客现象发生。

三、严格落实《价格法》和《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的要求,景区内的所有价格、收费行为都要在显著位置做到明码标价,提高透明度,自觉接受监督。

四、严格执行旅游景点门票价格优惠政策,对符合政策的有关群体实行减免优惠。

五、游览参观点不得以各种理由区别本地游客与外地游客、境内与境外游客设置不同门票价格或给予不同优惠政策。

本文来源:杜建超杜秀琴杨洋

本期编辑:王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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