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第十一中学校
关于开展学校楼宇、餐厅、学生公寓等命名征集活动的通知
全校各年级、各部门:
校园内楼宇、餐厅、学生公寓等是广大师生学习、工作、生活的重要场所和设施,是校园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进一步丰富校园人文内涵,彰显学校办学理念和人文底蕴,努力营造优美、高雅的校园环境,结合学校实际,决定在全校师生和广大校友中开展针对校园楼宇、文化长廊小公园、学生公寓、餐厅、主要道路等命名征集活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1、校园楼宇等命名应融合并体现学校办学理念、办学特色、文化内涵等要素,结合“求知、修身、勤奋、严谨”的校训和“为学生获取一生的幸福做好准备”的办学理念,彰显十一中精神,体现十一中特色。
2、命名应结合校园坐落、规划布局、建筑特色和使用功能,注意关联性,体现系统性和整体性,兼具艺术性。
3、言简意赅、凝练准确。
4、命名须符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遵循国家和地方等关于命名、更名的法律法规,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和名誉权。
二、征集范围:
十一中校园内各楼宇、学生公寓、餐厅、文化长廊小公园、主要道路。
三、征集对象:
全校师生员工(含离退休教职工)、广大校友和所有关心支持学校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个人或团体均可参与征集活动。
四、征集时间和方式
1、征名统一采用电子投稿方式和纸质投稿两种方式,
方式一:在校师生上交纸质版,教师征集表以年级组为单位交至各年级政教管理员处,教辅后勤行政人员交至政教处苏鑫辉老师处,学生征集表以各年级团总支为单位交至各年级团总支书记处。
方式二:离退休教职工、广大校友和所有关心支持学校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将填写的《阳泉十一中楼宇、餐厅、学生公寓等命名征集表》发送至邮箱yqsyz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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