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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与城市发展战略思考

来源:应城市 时间:202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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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城市是城市发展建设过程中的高端形态,是城市发展建设及文明的最高水平。它既包含了城市建设物质方面的成果,也包含了高水平的精神文明。

其中,城市文明程度和城市文化水平在城市发展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尤其是在古都城市的基础上建设发展的世界城市,其传统历史文化更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历史文化资源为建设独具特色的世界城市、历史名城提供了得天独厚、无可比拟的条件和特有的文化环境、人文环境。

北京是我国的首都,是全国的政治中心、文化中心和国际交往的枢纽,是世界著名的历史文化名城。北京历史悠久,文化遗产资源丰富,是全球拥有世界文化遗产最多的城市之一。

截至目前,北京地区拥有不可移动文物处,已确定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多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处(其中含世界文化遗产6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处。已公布历史文化保护区43片、地下文物埋藏区56片,共有71处、栋建筑被列入北京地区优秀近现代建筑保护名录。

这些丰富的历史文化资源,是弘扬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重要载体,是实现"人文北京"和"世界城市"战略目标的重要资源,对这些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利用,是展示首都形象、提升北京软实力和国际影响力、建设文化中心的重要途径。

近年来,首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各项工作取得了巨大的成就,对首都的文化中心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党的"十八大"又为我们提出了文化强国的战略目标,展望未来一段时期,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将处于非常关键的阶段。如何落实好"十八大"提出的文化建设的伟大目标,如何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在新的起点上推动首都名城与文博事业的快速发展,促进城市发展战略的实现,是一个需要深思和研究的问题。

一、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对于城市发展战略的意义(一)名城保护有利于形成科学发展的城市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促进了城市的有机、合理、适度发展。年国务院对《北京城市总体规划(年-年)》的批复,明确提出加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要求正确处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与城市建设的关系,明确了"旧城改造"转变为"整体保护"。

历史文化名城整体保护策略的实施,确立了历史名城作为北京市"四个城市"定位之一。

旧城平缓开阔的城市格局的保护,旧城功能、人口的逐步疏解,故宫、天坛等世界遗产缓冲区的设立,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的严格执行,都客观上合理控制了旧城功能人口、城市建设的总规模。

历史文化产业的兴起促进了城市的科学、可持续发展。北京市划定了43片历史文化保护街区,随着历史文化资源得到有效保护、挖掘、传承和利用,文化事业和文化创意产业健康快速发展,文化创新活力充分彰显,在建设文化强国的历史进程中,北京作为全国文化中心的地位更加凸显,作为全国文化中心的示范作用将进一步得到充分发挥。

特别是投入多亿元恢复重点历史街区风貌,逐步形成了"一街一品"的发展格局,很多历史街区展示出良好的发展前景,什刹海、南锣鼓巷、前门大街、琉璃厂等已经成为新兴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呈现出强劲的发展势头,文化创意产业方兴未艾。

(二)名城保护有利于构建安全宜居的城市

一是文物的安全牵动城市的安全。

当前还有很多文物和四合院存在不合理占用问题,院内私搭乱建多、环境状况差,且历史建筑易燃材料多,一旦发生火灾,历史街区和平房四合院区域大型消防车难以进入,施救的难度大,危及城市安全。

北京市曾经发生了护国寺大殿、拈花寺、清华学堂等多起火灾事件,均对城市安全构成了威胁。

地震、强降雨等自然灾害一旦发生,未能及时进行结构加固和抢险的历史建筑也不利于人员和财产安全。年北京市"7.21"特大暴雨中,部分年久失修的文物建筑也遭到了一定的损害(图一)。

此外,文物保护工作也能够为城市避险提供更多场所,皇城根遗址公园等因空间开放、地势平坦、周边高层建筑少,已经成为城市避险场所。

二是文物易于成为被攻击的对象。

由于文物景区的知名度高、游客密集,文物已经成为暴力行为攻击的目标对象或者场所之一,各文物保护单位相继增加安检设施、提高防范等级。

尽管如此,还是发生了很多破坏文物甚至危及人员安全的恶性事件,例如韩国的崇礼门,因恶意纵火被付之一炬;年北京奥运会期间,鼓楼等地也曾发生伤人、跳楼事件;故宫端门因被恶意纵火险些形成重大险情,等等,这些都提醒我们今后应更加注重文物保护单位的安全防范工作。文物的安全,将为城市安全做出贡献。

(三)名城保护有利于构建和谐文明的城市

"十八大"报告提出了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建设和谐社会的要求,很多文博单位担负着社会建设的责任,文保单位是社会文化活动、爱国主义教育活动的场所,发挥着推动社会精神文明建设发展的重任。

在不断提升社会文明程度的过程中,充分利用历史文化资源的优势,深入发掘并展示其蕴含的"厚德载物"的优秀传统文化内涵,有利于建设文明和谐的城市,形成团结互助、平等友爱的良好氛围。

保护历史文化名城、弘扬优秀传统文化,也有利于推动文化中心建设,有利于形成正确的价值观,有利于愉悦人的身心,为公众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文化服务。

可以说,名城保护事业与公共文化服务事业密不可分,文物古迹等各类文化遗产为公共文化服务提供了优质资源,旅游、文化活动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离不开文物保护利用。

而文物保护利用有赖于公共文化服务政策提供发挥其教育、展示等作用的环境,并为文物保护和区域发展提供经济、政策支持。可以说两者相辅相成、相得益彰、共同发展。

(四)名城保护有利于建设生态自然的城市

中国的优秀传统文化强调"道法自然"、"天人合一",在历史建筑领域,中国的传统建筑既有等级秩序严格的一面,也有与自然山水融合形成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一面,这构成了中国建筑的基本审美特征。

古人营造城市、营造庭院中所强调的建筑与园林、山水的有机结合,根据不同的场所与功能布置不同的城市功能,历史街区原有建筑的格局、肌理以及建筑、庭院、园林的组合形式,都强调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发扬这些优秀传统思想有利于现代生态文明建设,提升人们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意识。

园林、水系是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重要内容之一,很多园林、绿地、水系都是文物保护单位,其为城市提供了大量的生态绿地。

例如以颐和园、圆明园、香山公园等为代表的"三山五园"历史文化景观;以天坛、先农坛、太庙、社稷坛、日坛、月坛等为代表的皇家祭坛;以北海、景山公园等为代表的皇家园林,以及明城墙遗址、元大都遗址、皇城墙遗址等多处遗址公园。今后,随着天坛内医院、简易居民楼等搬迁腾退工作的推进,将会出现更多的园林绿地。

(五)名城保护有利于建设独具特色的城市

最近,社会各界特别是建筑界关心和讨论的热点之一就是如何保持城市特色,也就是我们面临的如何改变"千城一面"的问题,做好历史名城、历史街区保护就是保持城市特色的有效途径之一。

文物是人类文明的物化成果,古都北京众多优秀的文化资源,无论其物质形态还是其所蕴含的历史文化内涵,是首都多年建城史、多年建都史的见证,是中华民族悠久历史和灿烂文明的见证,是一座城市乃至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区别于其他国家和民族的标签。

历史沉淀和形态延续的特点决定了城市风貌特色与传统、历史相关的一面,保护历史文化名城,并在建筑外观、色彩等方面,考虑地域文化和民族特色,有利于提升环境品质和展示地域文化特色,形成具有鲜明特色的世界城市。

因此,首都名城和文博工作的开展,有利于促进文化软实力的提升。通过积极开展对外文化交流,配合国家和北京市的重要外宣活动,展示优秀传统文化、弘扬民族精神,充分展示"人文北京"的独特魅力,增强中华文化的国际影响力,在与世界文化交流中凸显中华民族文化的国际地位,促进"世界城市"战略的实现。

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现状及成果

随着首都经济、文化、社会的快速发展,特别是在筹备北京奥运会工作的推动下,全市文物保护、博物馆建设、流散文物管理、考古发掘以及传统建筑的保护等各项工作都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

(一)历史文化名城整体保护取得新突破

年国务院对《北京城市总体规划(年-年)》的批复,明确提出加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要求正确处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与城市建设的关系,第一次明确了"旧城改造"转变为"整体保护"。

市委、市政府组织建设、规划、文物、法制等部门,相继制定了《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编制了《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北京皇城保护规划》、《旧城路网调整规划》、《北京市"十二五"时期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建设规划》等各类保护规划。

为进一步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协调管理,北京市于年底组织成立了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委员会,作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专门机构。

通过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和多年的管理实践,我市初步形成了具有保护价值建筑、文物保护单位、历史文化街区、历史文化名城四个层次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体系,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整体格局逐步形成(图二)。

(二)文物建筑修缮保护利用取得新成绩

年,北京市以"申奥"为契机,三年投入3.3亿元实施了文物抢险修缮计划,对重点位于"两线、一街、一区"内的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建筑进行抢险修缮;北京"申奥"成功后,北京市又投入6亿元实施了"人文奥运文物保护计划",按照"整治两线景观、恢复五区风貌、重现京郊六景"的保护思路,对全市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建筑进行了大规模的抢险修缮。

为加大"后奥运时期"文物保护力度,维护古都风貌,最大限度地发挥文物建筑的社会效益,构建和谐社会首善之区,北京市编制了《北京市文物建筑修缮保护利用中长期规划(-年)》,总体设想是完善"两线"景观、展现皇城格局、维护古都风貌、保护京郊史迹、整治文物环境、实现合理利用,重点是着眼于"后奥运时期"全市文物保护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做到将修缮文物与完善消防等安全设施相结合,将消减文物建筑安全隐患与整治文物环境相结合,将积极保护与开放利用相结合,将风貌保护与城市发展相结合。

年,北京市继续加大名城保护与文物修缮工作力度,设立文物修缮与历史文化保护区专项资金,每年投入10亿元专项经费,启动了"百项文物保护修缮计划"。

截至年底,市级财政投入文物保护修缮专项经费已超过35.3亿元,很大程度上扭转了我市文物建筑年久失修的被动局面;并有效地带动了社会资金投资,带动各区县和相关单位配套资金60多亿元。

文物建筑搬迁腾退成果突出,搬迁不合理占用单位余个,居民余户,文物保护单位的环境风貌和安全状况明显改善(图三)。

(三)全市博物馆建设与发展取得新成就

依据"优化增量、重点投入"的原则,加大博物馆建设投资力度,新建、改扩建了中国国家博物馆等一批标志性博物馆,北京地区博物馆以每年4-5座的数量递增,建成开放首都博物馆、中国电影博物馆、中国妇女儿童博物馆等博物馆,改扩建了中国航空博物馆、中国科技馆、中国农业博物馆等博物馆。

目前全市注册博物馆总数达到座,其中对外开放座,免费开放49座,固定展陈项;每年推出各类展览多项,接待观众万人次,组建了首都博物馆联盟,推出了一系列惠民举措。

(四)流散文物市场与文物交流取得新发展

在国家和北京市一系列有力政策的引导下,鼓励和支持文物拍卖企业将国际通行的拍卖手段与传统经营方式相结合,大幅提升了中国文物的地位和价值,促进了流失海外的中国文物的回流。

北京市每年海外回流文物达万件以上,改写了中国文物长期流失海外的历史,丰富了首都地区博物馆馆藏和民间收藏。古玩艺术品行业参与文化创意产业的意识不断增强,程度不断加深,对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贡献率不断增长。北京市艺术品拍卖企业达到家,约占全国的三分之一,每年举办拍卖会多场,拍卖额达到数百亿元。

中国嘉德、北京翰海等一批文物拍卖企业已经成为中国文物艺术品拍卖的领军企业。文物商店64家,其中国营文物商店11家,民营53家。

以北京古玩城、潘家园古玩市场、天雅古玩城为主体的潘家园古玩艺术品交易园区,年交易总额逾40亿元。北京已成为全球最大的中国文物艺术品交易中心和全国最大的传统工艺品交易集散地、高端文物流通中心。

(五)地下文物保护与埋藏区管理取得新成果

北京历史悠久,地下文物埋藏丰富,由于其保存方式的特殊性,就更加弥足珍贵,保护责任就更加重大和紧迫。我市年就开始了地下文物埋藏区划定实践,截至年底已划定并公布了四批地下文物埋藏区,共计56处,总面积达到.61公顷。

门头沟区的龙泉务、海淀区恩济庄、石景山区鲁谷等区域被划定为地下文物埋藏区,近年都发现了大量的珍贵文物。此外,我市通过政府储备和入市交易土地联审会议,文物与规划、国土、建设等部门加强协调,对相关开发建设项目提出地下文物保护要求,高速公路、南水北调、奥运场馆建设等重大工程均发掘保护了大量的地下文物。这些地下文物埋藏区通过发掘取得的考古成果,为进行相关的学术研究和建设"人文北京"都提供了可靠的资料,为妥善处理城市建设和地下文物保护的关系、加强地下文物保护工作起到了积极作用,同时为考古研究工作提供了丰富珍贵的历史资料。

三、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存在的难点和风险点(一)旧城整体保护工作仍有待加强

在历史文化名城整体保护工作取得成就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由于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和城市快速的开发建设,工业化、城镇化加速发展,对名城和文物保护带来的持续压力与冲击不断增大。

八百多年来,历尽沧桑,北京集中了大量的珍贵文物。随着城市开发建设,旧城功能过于集中,北京明清旧城受到的破坏日益严重,许多文物、建筑、规划部门的专家学者,都在呼吁停止旧城内大规模开发。

目前北京旧城内仅有三分之一的胡同(条)完整地保留了原有格局,大部分已经拆除或改造。北京旧城62.5平方公里内的城市功能过度使用,人口过于集中,某些平房区相关市政设施落后,给北京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带来了非常不利的影响,保护与开发之间的矛盾显著。另一方面,缺少资金支持渠道,人力、物力投入不够,软件、硬件配备不足,也是制约因素之一。

应进一步细化旧城的整体保护办法和具体管理措施,特别是具有保护价值的建筑(历史建筑)、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完善保护机制,加强监督管理,使北京旧城保护在制度上得到保障。

(二)古都历史风貌保护仍面临压力

城市的不断发展建设,与历史街区和文物保护环境、与文物周边建设之间的矛盾仍然很大。

一是旧城区、历史文化保护区、世界文化遗产及重要文物保护单位周边、"三山五园"等重要历史文化景观区域、十三陵--八达岭等风景名胜区域仍有大量的新建建筑出现;

二是旧城区、历史文化保护区部分平房四合院区域原有高层建筑严重影响历史文化景观和古都风貌,短期内尚难以移除和整治;

三是城乡建设给文物保护带来的压力仍然很大,在工业化、城市化、市场化迅速发展的背景下,损毁、破坏文物及其原生环境的现象频频发生,违法现象屡禁不止,9年以来全市处理的80余起文物违法案件中,大部分涉及开发建设项目。

(三)文物单位安全隐患仍难以根除

由于历史原因,位于北京的全国重点文保单位中,涉及中央、军队、市、区县等管理使用单位多个,居民不合理占用21处,涉及0户;市级文保单位中,涉及各级管理使用单位个,居民不合理占用的54处,涉及居民户,部分文物保护单位不合理占用情况严重,不少文物保护单位被机关或居民占用,难以进行安全整修。

据统计,经过多年整改、修缮,北京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中仍有70多处文物保护单位安全隐患严重,其中有43处文物建筑因不合理占用难以修缮;多处消防和避雷设施不完善,其中80多处文物保护单位需要增设消防水设施,60多处文物保护单位古建筑避雷设施不完善,处文物保护单位无防火报警系统;26处文物保护单位周边需要打通消防车通道。有些院落住满了居民,拥挤不堪,私搭乱建严重,即使政府出钱修缮和加装消防设施,也难以施工。

太庙后部、皇史宬南院、段祺瑞执政府等处都存在居民占用隐患严重问题,很多居民都使用煤气罐,随时都要用火用电,安全隐患极大。

(四)文化遗产保护利用仍存在压力

随着公园和旅游业的发展,文物景区面临越来越大的压力。据天坛公园统计,使用年、月票入园晨练的游人日高峰达6万之众。

大量游人集中时间锻炼,公园绿地和局部景区超负荷承载情况严重,折枝、蹭古树、踏草坪、蹬踏古建等现象经常发生,造成了对天坛文物与环境"利用性"的破坏。

节假日等高峰期间,尽管采取了限流措施,故宫、颐和园等各世界文化遗产地每日参观人数甚至达到10万之众,危及文物安全,也容易造成踩踏事故,而且一旦发生火灾等需要人员积极疏散的危急情况,大量聚集的游客根本无法迅速撤离,安全隐患很大。

(五)历史建筑保护机制仍有待建立

新中国成立后,北京成为新中国的首都,城市功能定位为政治、经济、文化中心。

目前,旧城的办公、商业、居住等功能过于集中,人口较为密集,部分平房四合院地区市政基础设施落后,居民生活质量受到影响,给旧城保护乃至整个北京的发展带来了较大的影响,保护与改造、城市发展之间的矛盾凸显。

改造维修和商业开发行为对历史街区的保护也产生了负面影响,改造与保护的矛盾突出。

由于历史文化街区部分房屋年久失修,使历史文化保护区进入了修缮改造的高峰时期,部分单位和居民对原有传统房屋进行翻建,建设二层甚至是高层建筑,改变了原有的院落格局。

很多历史文化街区还面临着商业化的问题,沿街房屋普遍存在破墙办商业的现象,历史文化保护区的居住性质发生改变,商业气氛过于浓重,破坏了原来的胡同四合院传统格局和肌理。

文物古建筑凡被列入文物保护单位都有严格的管理规定和要求,但历史文化保护区内大量的挂牌保护院落、四合院传统建筑、优秀近现代建筑和有价值建筑等历史建筑,至今尚缺乏明确的保护制度、审批程序和保护管理要求。

(六)地下文物保护法规仍有待完善

虽然文物保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对地下文物保护做出了规定,但是对"大型基本建设"没有界定,对考古勘探发掘具体操作程序和处罚没有明确且严格的规定。

随着城市化、乡镇化建设,地下文物埋藏区之外的很多基本建设项目实施前未进行考古勘探、发掘工作,许多珍贵的地下文物、遗迹遭到破坏。

例如6年,德内大街的扩建没有进行考古勘探和发掘,在施工过程中出土大量明清瓷片,被文物贩子收购倒卖。

7年9月,北京西站南广场在地下车库改造过程中,挖掘机手发现万历皇帝舅舅中军都督府左都督李文贵夫妇的墓葬,不停工反而晚间带人盗抢,致使玉带、金簪等珍贵文物遭到哄抢,大批文物至今无法找回。

因此,随着北京城市建设速度的加快和大型基本建设项目的不断出现,进一步完善法规体系、制定加强地下文物保护的专项规章,已成为十分必要和紧迫的任务。

四、加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对策、思路(一)坚持整体保护,加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

在旧城地区做到"三不",即在旧城地区不再安排重大建设项目、不再拆建历史街区、不再增加人口密度,实现旧城文物保护的良性循环,坚持整体保护的政策,推进旧城功能和人口疏解。

应该基于地域文化特色开展城市设计工作,用文脉延续的手法缝合各类已有的城市空间,使新旧城区共同组成和谐的整体,采取功能城市走向文化城市的策略。

在城市文化的公共性、公益性日益加强的今天,应当更注意将历史街区和文化遗产保护融入城市规划和社会生活,在保护中利用,在利用中进一步诠释和丰富它们的综合价值。

继续推进中轴线、北海、大运河等保护与申遗工作,实施文物申遗战略,推动中轴线纳入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和相关申报工作,确定遗产申报名单、保护范围缓冲区。

按照中轴线申遗要求,编制保护规划,继续开展中轴线保护研究,深化皇城的整体保护和旧城的传统空间格局及建筑形制的保护等整治,加强中轴线、朝阜大街等线性文化遗产保护、整治工作。

同时,加大重点文物保护经费投入力度,继续保护展示北京深厚的历史文化资源和丰富多彩的传统文化资源,加强重点文物建筑修缮保护。改善文物保护状况和历史文化名城环境景观,协调沿线各区县继续实施运河大环境整治,加强什刹海、北运河周边环境整治。

打造首都特色运河水系景观体系,实施"三山五园"、"香山二十八景"等历史名园和文化景观保护工程,统筹规划"三山五园"皇家园林文化景观区,抓好香山二十八景、颐和园须弥灵境遗址、圆明园遗址等文物的保护修复工作,恢复古都历史文化景观,对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二)编制保护规划,改善古都风貌环境状况

更加严格控制缓冲区内的建设,编制完善文物保护规划,明确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要求,控制范围内的建设全部要严格履行相关报批手续。

在缓冲区内兴建新建筑和构筑物,必须符合建设控制要求,建筑高度、体量、色调、风格都不得破坏文物保护单位的环境风貌。

对不符合建设控制要求的建筑逐步整治,使改造后的建筑在规模、空间尺度、建筑形式、色彩等方面与传统风貌保持一致。历史街区保护与城市设计实践中,应延续原有的建筑格局、肌理以及建筑、庭院、园林的组合形式。

学习古人营造城市、营造庭院中所强调的建筑与园林、山水的有机结合,根据不同的场所与功能布置不同的城市功能,强调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

(三)加大投入力度,构建文物安全防范体系

文物是不可再生的资源,安全是前提、是底线,容不得半点闪失,没有安全就什么都没有了,安全问题怎么强调都不为过,怎么重视都不为过。

一是落实安全责任。安全工作归根到底是靠人,靠人的责任心、使命感。即使设施再先进,也要靠人来管理和操作。核心是监管督察机制的建设,是各级领导责任制的真正落实。

二是要深化科技创安。不断完善文物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提高科技安全预防水平,努力实现"人防、技防、物防、联防"的无缝隙链接;推广文物科技创安工作经验,加大科技创安投入,不断提升文物安全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水平。

三是要加大执法力度。加强文物安全执法队伍建设,加大文物执法专项经费投入及安全执法力度,推进信息化建设,坚决查处文物违法违章行为,严厉打击文物违法犯罪活动。

四是下大力气解决文物不合理占用问题,逐步建立历史街区居民住户外迁机制,改善居住条件。可制定疏解分期计划,采用廉租房、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偿等多种形式,增加居民外迁的吸引力,分不同区域、分轻重缓急,根据点、线、面相结合的方针稳步推进。市、区政府可设立腾退专项经费,鼓励民间投资介入,并鼓励参照历代帝王庙等成功的腾退案例,"建新腾旧",多种方式共同推动腾退保护利用。

(四)加强监测预警,合理开发利用文物景区

近年来,国际组织对于世界遗产监测的要求越来越严格、规范,在反应性监测的基础上,又提出了强化监测机制,并频繁启动世界遗产除名程序,给相关国家的世界遗产保护造成了强大的国际压力。

9年,第33届世界遗产委员会通过了《关于强化监测机制的报告》,对强化监测机制实施情况及实施以来汲取的经验教训进行了总结、评估,并首次根据反应性监测信息,将德国的德累斯顿河谷从《世界遗产名录》中除名,在国际社会中引起了强烈反响。

因此,应尽快在标准、资金、人员、政策等方面提供保障,对遗产监测预警体系建设的体制机制、能力建设和科技支撑等方面的工作进行统筹安排,合理制定和控制游客总量,科学谋划和建设统一规划、覆盖全面、机制完善、保障有力的文化遗产监测预警体系。

监测预警体系的建立,既有利于全面提升保护管理水平,又有利于及时发现可能影响世界文化遗产的威胁因素,预先发出警示信息,便于保护管理机构及时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最大限度地降低遗产安全风险,做到防患于未然。

(五)完善政策机制,推进历史街区保护发展

当前历史建筑和历史文化保护街区受体制问题影响,管理多头,政出多门,应在北京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等部门的统一协调调度下,加紧出台相关措施和标准,加强统一协调部署,逐步完善历史街区保护的规划、法规、机制,形成独具特色的历史文化街区,促进街区保护与产业发展的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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