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形势严峻,又正值春节假期餐饮消费高峰。为加强餐饮服务单位防疫工作,栖霞市市场监管局提出以下九条措施:
一、高度重视,加强教育。针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风险,各市场监管所要指导辖区各餐饮服务单位做好对员工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做好疫情防控措施,避免与任何呼吸道疾病症状(如咳嗽、打喷嚏)的人员密切接触。根据防控工作要求,严格落实从业人员隔离等措施。
二、原料把控,安全可靠。严禁使用未按规定检疫或来源不明的畜禽肉类和野生动物、活体动物和其他食品,做好索证索票工作。严禁在经营场所圈养、宰杀、售卖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三、健康晨检,落实制度。各餐饮服务单位要严格做好每日晨检工作,做好员工个人健康档案,一旦发现有发热、感冒、咳嗽症状、呼吸道感染的员工要立即停止上岗,及时到医疗机构就诊。
四、规范操作,个人防护。从业人员要保持个人清洁卫生,操作过程要勤洗手、洗好手,所有在岗员工在操作期间应严格做好个人防护,规范佩戴口罩上岗,并做到及时更换口罩。
五、环境卫生,空气消毒。餐厅、食堂空间要定时打开窗户,保持空气流通。如是密闭的空调空间,要保持通风系统正常运作,定期对空气过滤装置进行清洁消毒。
六、规范消毒,餐具保洁。严格规范餐用具消毒,确保餐用具消毒后使用,每天对保洁空间进行酒精消毒。有条件的单位,定期对餐厅地面、空间进行消毒。
七、烧熟煮透,确保安全。熟制食品加工要充分加热,确保中心温度不低于70℃;建议餐饮服务单位尽可能少提供风险较高的生食类食品,确保安全。
八、消费提醒,安全警示。应对所有入店消费人员进行登记、问询提醒,有条件的门店可配备红外线测温仪,进行体温监测,尽量安排在空间较大的场所分批就餐并注意控制人员密度。
九、暂停任何形式的集体聚餐活动。对违规组织群体性聚餐活动的举办者、承办者等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据《传染病防治法》有关法律法规依法查处。
稿件来源:市市场监管局
责任编辑:市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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