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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middot小百科我市城区清

来源:应城市 时间:2021-12-10

为加强建筑垃圾(渣土)运输车辆管理,规范建筑垃圾(渣土)处置和运输行为,切实解决建筑垃圾(渣土)运输车辆污染城市环境等突出问题,改善我市市容卫生、保护人居环境、提升城市整体形象,根据住建部《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江山市住建局《关于印发江山市区建筑垃圾运输服务企业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江建设〔〕号)等有关规定,江山市区建筑垃圾(渣土)运输实行公司化管理,建筑垃圾运输服务企业实行准入制。

那么具体有哪些要求呢?

(一)对建筑垃圾运输服务企业的一般要求:

1.在江山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并取得《营业执照》。

2.取得江山市辖区交通运输部门核发的《普通货运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具有封闭停车场,场地面积与车辆数相匹配,可租赁。停车场内设门卫室,安装视频监控,场地道路硬化,出入口设过水池、冲洗平台、抑制扬尘装置等配套设施。

4.与经营规模相匹配的办公场所。

5.具备完善的行政、安全生产、车辆设备、扬尘控制及保洁、教育培训等管理制度。

(二)对建筑垃圾运输服务企业车辆及设备的要求:

1.所属车辆符合国家对城市建筑垃圾密闭运输的要求。车厢长度不超过5.8米的三轴双桥后八轮车,配备10辆以上,企业应当有10辆(含)以上符合规定的车辆,其他的允许以协议形式挂靠。需增减运输车辆的,报江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备案。

2.至少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洒水车1台;挖机1台;铲车1台;可移动式车辆冲洗设备1套。

3.企业自有的车辆、设备应注册在本企业名下,并在江山市辖区公安、交通等部门取得相应证照。

4.建筑垃圾运输服务企业所属车辆按照规定统一车身颜色,喷印企业名称、标志、编号,粘贴反光标贴,安装顶灯和具有反光功能的放大号牌,安装自喷淋降尘系统,安装符合国家标准的卫星定位系统、行车记录仪、转弯和倒车语音提示、防卷入安全护栏等设备。

(三)对建筑垃圾运输服务企业从业人员的要求:

1.有专门从事建筑垃圾运输服务的经营管理队伍,管理人员数量不少于3人。

2.驾驶、操作人员数量应与企业车辆、设备至少按1:1的比例配置。

3.遵守建筑垃圾运输行业自律公约,并服从建筑垃圾运输服务行业管理。

年以来,市住建局会同综合行政执法局、交警等部门联合检查27次,立案查处12起运输车辆在渣土清运过程中沿途撒漏,密闭不严等问题,罚款金额计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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