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决定,以市委、市政府名义表彰一批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斗争中涌现出的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以市委名义表彰一批全市优秀共产党员和全市先进基层党组织。根据评选表彰工作部署,在各地各部门充分酝酿、集体研究的基础上,经综合评审、统筹考虑,确定王林风等人为应城市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应城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综合监督执法局等35个集体为应城市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丁银鸿等20人为全市优秀共产党员拟表彰对象、医院支部委员会等10个基层党组织为全市先进基层党组织拟表彰对象。
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根据有关规定,现就拟表彰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年10月12日至10月14日。对应城市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应城市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对全市优秀共产党员、全市先进基层党组织拟表彰对象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应城市委组织部反映。反映形式为电话、信函,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联系方式:应城市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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