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6日从市政府获悉
《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年修订稿)》
印发
即日起实施
《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年修订稿)》
(市政办发〔〕号)
同时废止
成立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
市政府成立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市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
公室设在市铁腕治霾办。各区(县)、开发区,市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分别设立各自指挥机构,负责本区域、本部门和本单位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由市生态环境局牵头,组织“一市一策”驻点跟踪研究工作组与市气象局共同组成预报预警组,负责制定重污染天气空气质量监测和预报预警工作方案,实施环境空气质量、气象监测,向市指挥部办公室提供监测、预报、预警数据信息,根据市指挥部办公室统一调度实施预警,跟踪分析预警反馈信息。
《应急预案》明确,生态环境部门会同气象部门加强重污染天气预报预警能力建设,建立环境空气质量预报预警工作机制,按照《西安市应急专家队伍管理暂行办法》聘请环保、气象有关专家,成立市级环境空气质量预报预警工作小组,密切跟踪我市及周边地区空气质
量、气象变化情况,不断提高预测准确度。
日常时期(4月1日—10月31日),工作小组每周五上午12时前,完成未来1周空气质量及气象状况会商预测;重点时期(11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工作小组每日9时和16时,对未来7天空气质量及气象状况进行2次会商预测;特殊时期(重污染天气期间),工作小组实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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