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餐饮服务单位
复工经营工作指引
21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商务局、市城市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有序恢复餐饮堂食服务的通知》,从即日起,全市各城市区所有餐饮服务单位,在满足疫情防控前提下,统筹安排有序恢复堂食服务。各县(市)结合本辖区疫情防控实际,自行研究决定堂食服务开放时间。
餐饮服务单位要全面落实主体责任,执行《洛阳市餐饮服务单位复工经营工作指引》,保证防控机制到位、员工排查到位、防疫物资到位、场所管理到位、宣传教育到位、食品安全到位。
洛阳市餐饮服务单位
复工经营工作指引
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加快推动餐饮服务单位复工经营,满足群众餐饮消费需求,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印发的《餐饮企业在新型冠状病毒流行期间经营服务防控指南(暂行)》等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指引,适用于各城市区餐饮企业及其门店、单位食堂、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等餐饮服务单位。
一、落实主体责任餐饮服务单位要全面落实主体责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保证防控机制到位、员工排查到位、防疫物资到位、场所管理到位、宣传教育到位、食品安全到位。
二、从业人员管理建立返岗员工健康台账,每日对从业人员进行体温检测。提高员工卫生防护意识,所有员工必须佩戴口罩上岗,保持个人清洁卫生,接触公共物品后及时消毒。一旦发现员工有发热、感冒、咳嗽、呼吸道感染等症状,应立即停止工作,及时到医疗机构就诊。
三、明确相关标识在用餐场所显著位置或显示屏张贴、显示防控措施和顾客用餐须知,正确宣传引导告知所有进店顾客需要配合和注意的事项。在店内外候餐区、取餐区、结账区等人员易聚集区域划设“1米线”,严格控制人流密度。
四、严格入场要求推行“洛康码”管理,“绿码+测量体温+佩戴口罩”可以进店;红码、黄码人员不得进入,未测量体温或体温不正常、不戴口罩、有咳嗽、呼吸道感染等症状的,不得进入。餐饮企业要建立顾客信息追溯制度,每桌至少登记一名顾客的有效身份信息和联系方式,确保能追溯到每一名顾客。顾客除就餐期间外,其余时间必须戴口罩,保持合理间距。
五、规范就餐安排拉开桌椅间距,确保餐位间隔在1米以上。长桌顾客隔位同向相坐;
圆桌顾客隔位相坐,面对面距离不少于1米。每个包间只开一桌,隔位相坐。
六、控制顾客数量控制餐厅就餐人数,暂不接待婚宴、喜宴、年会等大型集聚性用餐活动。鼓励采取提前预约、打包带走、网络订餐,引导顾客分时、分批、错峰进店消费。当日同一时间段大厅内人数控制在设计容量的50%以下,避免人员拥挤、接触、集聚。
七、自觉文明就餐响应《洛阳市文明用餐10条约定》,倡导顾客进店文明就餐,不喧哗、不吸烟、不近身敬酒等,自觉接受服务人员劝导。积极推行分餐制,提供厨师分餐、服务员分餐和就餐者自行分餐等不同分餐模式。主动提供公筷公勺,对于合餐顾客,做到“一菜一公筷、一汤一公勺”,或者“一人一公筷、一人一公勺”,避免交叉感染。提倡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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